为促进南山区经济生长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知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凭证《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制订本措施。
以下为政策原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南山区经济生长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知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凭证《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支持局限包罗但不限于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股权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三大部门,每部门均有响应扶持政策。各部门资金量在资金总量控制局限内可适当调整。
第三条 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生长服务中央)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向导小组、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议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划定推行职责。
第四条 本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相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划定的“注册地”、“自力法人”、“区级地方财力孝顺”、“每家单元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跨越1000万元”等相关条件,以下情形除外:
(一)申报第五条第一项及第二项,第六条第一项(知识产证券化融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及第二项、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划定的“区级地方财力孝顺”限制。
(二)申报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治理设施》划定的“每家单元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跨越1000万元”总量控制限制。
第二章 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第五条 全生命周期贴息支持。
(一)初创期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对相符南山区产业生长偏向且上年度营收正增进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子目结清后,最高按现实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50万元。
(二)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
对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评级及立案,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且准时还款的辖区内科技企业,在平台贷款贴息额度内,根据企业现实支付利息的70%给予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生长期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对相符南山区产业生长偏向且上年度纳入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各行业总产值平均增速的生长期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贷款子目结清后,最高按现实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
其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按现实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
其中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的工业产值跨越3亿元且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最高按现实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
(四)拟上市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对上市培育库内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子目结清后,最高按现实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200万元。
第六条 支持知识产权融资。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对辖区相符条件的企业介入刊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物获得融资的,按现实融资成本不高于70%的比例给予资助。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支持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根据现实发生担保、保险、评估用度的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第七条 支持供应链金融融资。
对相符条件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营业获得融资的,最高按现实支付融资用度70%的比例给予用度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00万元。其中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营业获得融资的,最高按现实支付融资用度70%的比例给予用度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50万元。
第八条 支持企业发债融资。
(一)支持企业刊行债券融资,对乐成完成融资的辖区内的企业,每个项目最高按刊行规模2%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对“专精特新”企业刊行债券融资及绿色债券项目,可最高按刊行规模2%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第九条 支持出口企业融资。
(一)对相符南山区产业生长偏向的中小微出口企业获得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在其贷款子目结清后,最高按现实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20万元。
(二)对相符南山区产业生长偏向的中小微出口企业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营业的手续费给予津贴扶持,在其项目结清后,最高按现实支付50%的比例给予津贴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扶持总额最高20万元。
第十条 支持企业绿色生长。
对南山区企业通过抵押排污权、碳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获得的银行贷款,按现实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贴息限期3年。企业可就多个贷款条约申请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盘算尺度。
第三章 支持企业股权融资
第十一条 创业融资支持。
(一)对确立5年以内,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辖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根据其上年度获得现实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对确立5年以内,近3年累计获得投资机构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辖区内高生长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获得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政策支持的企业昔时可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申请贷款贴息额度20%的提升。
统一家企业统一年度均相符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政策,根据从高不重回复则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 团结创新基金支持设计。
(一)支持区内企业团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生长团结基金,对南山区内介入设立企业创新生长团结基金的企业根据其每年现实出资额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0万元,延续奖励时间不跨越3年。
(二)支持区内企业团结广东省科学手艺厅、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设立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企业团结基金,对南山区内介入设立省企团结基金的企业根据其每年现实出资额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延续奖励时间不跨越3年。
第四章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第十三条 支持优质企业上市。
(一)境内上市企业扶持。
1.对设计在沪深生意所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其中,已完成股份制刷新,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已完成上市指点验收,并获上市申请受理的企业,最高给予240万元奖励;乐成上市后,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2.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后,最高给予40万元奖励。设计在北交所上市,已完成上市指点验收,并获上市申请受理的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在北交所乐成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境外上市企业扶持。
对直接在境外证券生意所乐成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境外证券生意所乐成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此项目资金可用于企业谋划生长、公司高管及主干团队激励。
第十四条 上市指点用度支持。
经证监部门指点立案挂号后,对完成果然刊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执法服务费、券商指点费等中介用度,按上年度不跨越现实发生用度的50%给予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资助限期最高3年。
第十五条 上市募投融资项目支持。
支持上市企业将其在资源市场上市首发融资项目与再融资项目在南山区实行,召募资金跨越50%(含)以上用于投资南山区的,按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资助1000万元;召募资金跨越70%(含)以上用于投资南山区的,按投资额的7‰予以奖励,最高资助2000万元。
第十六条 支持上市企业并购重组。
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在完成并购重组后,将并购企业工商注册及税务挂号从外地迁入南山区的,按并购金额最高奖励300万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措施尚未涵盖但对辖区经济生长有主要影响的事项或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事项,由相关单元直接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受理意见,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促进产业高质量生长专项资金向导小组聚会审议。
第十八条 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起施行,有用期三年。
第十九条 本措施由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生长服务中央)卖力注释,并制订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泉源: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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